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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會健保-學者呼籲建全民健保統一全國醫保待遇
醫療保險關系和相應的報銷手續距離工會健保自由遷徙還有多遠?日前下發的《社會保障“十二五”規劃綱要》(下稱規劃綱要),要求“實現醫療保險繳費年限在各地互認,累計合並計算”。但在缺乏中央指導性實施細則的情況下,不少基層人社部門認爲這一規定無法實現。

在中國的醫療保險制度框架下,退休職工可不再繳費而享受醫保待遇,各地都設立了15到25年的繳費年限以作爲享受此種待遇的門檻。承認異地繳費的年限,便意味著轉入地將承擔退休職工老年醫療支出。老齡化帶來的支付壓力之下,各地推诿乃是必然。

據了解,對于退休職工不繳保費的制度安排,中央層面並無調整意向,仍將由在職者分擔老人醫療費用。不少學者指出,在由接收方承擔老年醫療風險的前提下,中央需盡快制定具有操作性的政策指引,減少來自接收方的阻力。

學者提跨地域“全民健保”設想

現有體制弊病重重之下,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教授顧昕設計出一套新的“全民健康保險”。“轉移接續問題是沒辦法解決的,各地繳費水平不一樣,享受的東西也不一樣,怎麽轉移接續?這是個僞命題,唯一的水果禮盒解決辦法就是‘全民健康保險’。”

據顧昕介紹,全民健康保險制度下,所有居民,無論身份如何、居住地何在,均要求參加全民健康保險,繳納一樣的參保費,獲得同等保障待遇,而政府爲所有居民提供均等化的財政補貼。基于目前國民醫療消費總水平,人均年籌資水平可初步設定在700元,其中公共財政補貼每人每年500元。“全民健保實行以省爲單位的一體化支付制度,由新組建的全民健保局管理。任何參保者如何跨省遷居,那麽針對其個人繳費和中央財政補貼這一部分,各省健保局完全可以化爲12份,根據參保者在本省實際居住月份,將剩余金額轉給遷移後所屬的省健保局。”

高雄民宿過,這一設計目前還停留在設想層面,尚未提上政府部門的議程。未來政府部門是否還會出台醫保轉移接續的具體方案,各地還在觀望。

提高統籌層次存爭議

有基層人社官員認爲,醫療保險應效仿養老保險的公司制服轉移接續制度,對于超過一定年齡的人員轉入職工醫保時,要轉移一部分統籌基金,否則轉入地對快退休的職工承擔較多的責任,對轉入地的參保人不公平。

“醫保的統籌基金和養老不一樣。” 中山大學社會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申曙光強調,醫保是現收現付制,保費進入統籌基金就不歸個人所有,“假如一個人在原參保地就老生病,已經用完了統籌基金裏單位爲他繳納的份額,他去另外一地就業時還要帶走原統籌基金裏的錢?”

在上海社會科學院常務副院長左學金看來,社會統籌基金在本質上是不可攜帶的。解決眼前的問題,最好的途徑是提高統籌層次。“現在老年人少的地方不願意與老人多的統籌,社會平均工資高的地方不願意與社會平均工資低的統籌。當勞動者流動和轉移接續社保關系時,流入地和流出地之間利益很難做到平衡,難免會出現一方吃虧另一方占中婚紗公司便宜的情況。如果流入地吃虧,流入地就會不願意接受接續,反之如果流出地吃虧,流出地就會不願意轉移。這樣就會造成轉移接續難。”左學金說,“更好的辦法是對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實現全國統籌。可以讓各地拿出一定比例的醫保資金,由中央統一管理,作爲退休人員的醫療保險基金。”

但亦有財政部官員對此表示擔憂。一位財政部官員對財新記者表示,醫保並非統籌層次越高越好,“控費方跟醫療服務提供方離得越遠,越沒法監管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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